行政诉讼的证据
一、概念:指一切用来证明行政诉讼案件事实的材料。 (1)“案件事实”(包括: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二具体行为是否给原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
(2)“案件事实”是客观事实还是法律事实?
客观事实-----指已经发生并且客观存在的本来面目的全貌事实。
法律事实-----指法官通过法定程序,按照证据规则,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经过质证采信后,对案件事实所做的合理推断和论证。
(3)“材料”------- 载体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特征 1、种类更广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材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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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1)现场笔录: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现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情况所作的书面的即时记录。
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就有效,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 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的区别: (2)现场笔录的作用
(3)现场笔录为什么是行诉的证据而不是民诉的证据? (4)行政机关在何种情况下应作现场笔录? (5)制作现场笔录应当注意的问题 A.制作主体
B. “现场”制作 C.内容
D.签名(或盖章)
(6)现场笔录的证据力
2002年《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现场笔录可以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行诉法第31条),属于直接证据。 属于原始证据 案例:
个体工商户王某,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场所为某市场东面。一天,王某擅自移至该市场西面。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后,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决定对王某予以50元的当场处罚,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了名。对该《现场笔录》王某拒绝签名,随即执法人员在《笔录》上载明了王某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因当时没有其他人员在场,故《笔录》上也没有其他证人的签名。后王某不服处罚,诉至法院,言称现场检查时他不在场,并出具了一朋友的证言为其作证。
问:仅仅根据没有当事人和证人签字的《现场笔录》,能否认定王某的违法事实成立? a现场笔录形式合法
b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大于证人证言(《规定》63条) c能否单独定案(《行诉》31条;《规定》71条) 2、行政诉讼证据来源的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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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承担
(1)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证明自己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否则即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2)具体的举证规则:
①被告的举证责任的范围和时间 A.举证范围和证据开示的时间 B.为什么10天内提交证据?
C.履行完举证责任的最终期限------ 一审庭审结束前
②被告提供的证据作为定案根据必须具备的条件 a行政程序中已经收集
b.该证据在行政程序中充当了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
【例】 某街道接连发生自行车失窃案,某公安分局接到王某报案,说曾看见刘某偷车。经调查,修车人马某也说刘某曾向其兜售自行车。于是,某公安分局传唤刘某进行讯问,刘某矢口否认,遭到干警殴打,刘某遂承认偷车。公安分局对刘某做出拘留1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然后在刘某家中抄出尚未出售的自行车1辆。刘某经复议后又起诉,请问,以下哪些可作为证据能作为定案根据?( )
A.王某的证言 B.马某的证言 C.刘某的口供 D.查抄的自行车 【答案】 A、B。
刘某的口供,是逼供的结果,不能作为定案根据。查抄的自行车在拘留决定作出以后进行的,也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③特殊情况下,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①原告应当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a 具体行为存在 b 侵犯权益 c 被告
d 受案范围和管辖 e 复议前置的
②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③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④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初步证明责任 证明自己符合起诉条件 申请证明责任 损害证明责任 新事实证明责任 在依申请行为中应证明自己提出过申请,但有例外 证明自己遭受损害的事实 如提出被告并未作为行为依据,但与行为结果有密切联系的事实,原告也应证明 )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的特殊处理
a.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b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例】 董某向某省司法厅申请律师执照注册,某省司法厅一直未给与任何答复。董某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问,以下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某省司法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董某须证明自己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C.董某须证明自己提出过申请 D.董某须证明司法厅的行为违法 【答案】 B、C。
省司法厅只对其不作为证明其合法性,因此选项A不应选。董某可以证明司法厅的行为违法,但不是“必须”的,因此选项D不应选。
③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自行”收集证据。例外(补充证据):
a.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b.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举证时限表格比较 原告或第三人 被告 一般期限 开庭前或交换证据之日前举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0日内举证,否则视为行政行为没有相证,否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但未应证据,直接导致败诉,并且二审再提交也不采纳 必导致败诉。 ①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①因正当事由需延期举证的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0日内向证据的,经法院准许可在法庭调查法院书面提出,经准许在该事由消除后10日内举证 中提供。最晚到法庭调查阶段。 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被②提出在行政程序中未提出一审补充 告及其代理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后收集的证据不能用于认定被的证据或理由经法院准许可以补告自己的行为合法③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充,但提出在行政程序中应被告合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法要求应提出而不提出的证据,一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般不予采纳 ①提出一审无正当事由未提供的证据,不予接纳 ①提交在一审中未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撤销或变更一审裁②提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判的根据 二审补充 现的,或在一审中应获延期但未被②提出一审中应获延期但未被准许的证据,经过质证可以作准许的,或一审中申请调取而未获为定案根据 准许或未取得的证据,经质证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4、证据审查阶段的特定性 三、法院对证据的收集
1、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能收集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一)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下列证据材料: (一)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依职权①证据涉及国家、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 调取 ②证据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或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①依原告或第三人的申请,法院可调取由有关部门保存需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涉密证据、当事人依申请自行收集客观不能的证据②不允许法院依被告申请调取证据 调取
依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证据材料在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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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涉及公共利益的证据材料 b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c涉及中止诉讼事项的证据材料 d涉及回避事项的证据材料 b
2、关于“法院依职权收集证据制度”之评价 (1)动摇了司法机关的中立地位 (2)违反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宗旨 (3)为司法腐败埋下了伏笔 四、质证
1.一般质证原则 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2.缺席证据质证 被告无理拒不到庭的,其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除外 3.不予质证证据
(1)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除确有必要外,一般不再进行质证;(2)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不进行质证。
4.涉密证据质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其他应保密的证据,应当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5.调取证据质证 依申请调取的证据由当事人质证;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可由法庭进行说明并听取当事人意见 6.二审中的质证 二审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对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均应进行质证 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c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7.再审中的质证 再审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或作为引起再审依据的证据,均应进行质证 一般质证原则 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缺席证据质证 被告无理拒不到庭的,其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除外 不予质证证据 (1)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除确有必要外,一般不再进行质证;(2)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不进行质证。 涉密证据质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其他应保密的证据,应当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调取证据质证 依申请调取的证据由当事人质证;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可由法庭进行说明并听取当事人意见 二审中的质证 二审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对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均应进行质证 再审中的质证 再审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或作为引起再审依据的证据,均应进行质证 五、证据的认定。 法院综合审查“真实、关联、合法性”,排除非法、无关、虚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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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黄某在与陈某的冲突中被陈某推倒后摔成轻微伤,甲市乙县公安局以此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陈某不服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经调查并补充了王某亲眼看到黄某摔伤的证言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陈某提出该处罚未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一审法院遂要求被告补充提供该处罚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记录。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此案应由甲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王某的证言只能作为证明甲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合法的证据 C.法院要求被告补充记录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D.法院对被告提供的记录形成时间所作的审查属于对证据的关联性审查 B
优势证据规则
①国家机关的公文文书>其他书证;
②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其他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 ③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
④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⑤法庭的勘验笔录>其他部门的勘验笔录; ⑥原始证据>传来证据;
⑦其他证人证言>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⑧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⑨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1 个孤立的证据
董某与阎某为夫妻,与陈某同住一个大院子,但平时关系不睦。冬天的一个早晨,因为扫雪问题,董某对陈某进行羞辱,双方发生争吵直至厮打到一处,陈某当场昏迷。当时,院子内外很多人围观,有一个邻居乙用录像机把当时的情况录了下来。某市河东公安分局依法对董某拘留15日,董某不服向法院起诉,提供了自己也被打伤的医院诊断和自己妻子阎某的书面证言以及邻居甲的书面证言,被告则提供了对陈某的法医鉴定结论,并请进行录像的邻居乙到庭作证。法院在对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进行审查时,应该如何确定各个证据的证明效力? A.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优于医院的诊断证明 B.医院的诊断证明优于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 C.邻居甲的证言优于阎某的证言 D.邻居乙的证言优于邻居甲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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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D
六、证据保全规则 (1)概念
指法院在调查证据之前,对于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制作笔录等方式,预先加以调查和固定。 (2)证据保全具备的条件 (3)证据保全的启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