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指挥体制的组成要素及要求
公安指挥体制是关于公安指挥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相互关系等方面所确定的组织制度。从组成要素上讲,公安指挥体制应包括公安指挥体系、公安指挥关系、公安指挥职能划分、公安指挥机构和公安指挥法规等内容。
(一)公安指挥体系
公安指挥体系是警务指挥职能借以实现的相对稳定而完整的指挥系统的组织形式。换言之,就是参与重大警务处置行动的诸处警部队的各级、各类指挥实体的纵横联系和有机结合
根据我国处警部队的具体情况和警务指挥信息工作能力,现阶段警务指挥跨度一般以5-10个单位为宜。警务指挥的层次一般是2-5个层次,即总指挥部、分指挥部(相应级别的警务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和处置行动组等
(二)公安指挥关系
公安指挥关系是警务指挥者与被指挥者之间、警务指挥者与警务指挥机构之间、平行警务指挥机构之间,按照警务指挥职能规定和警务指挥权限划分所形成的相互关系。
隶属关系 配属关系 支援关系 协调关系
(三)公安指挥机构
公安指挥机构是为适应警务指挥的需要,以公安指挥员为主体,有关人员参加而建立起来的指挥实体
从构成上看,联合性应是我国公安指挥机构的最大特点。公安指挥机构作为一个联合群体,公安指挥员与指挥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矛盾,能否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这种矛盾,是确保警务指挥机构整体效能发挥的关键。
(四)公安指挥职能划分
公安指挥职能,是指公安指挥所具有的基本功能与作用。它是由公安指挥的本质决定的,体现在公安指挥员与指挥机构的警务指挥活动中,并通过其职责表现出来。
按公安指挥层次划分: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按公安指挥工作的性质划分,有指挥、参谋和后勤保障三类职能
按在实现公安指挥任务过程中的重要性划分,有关键职能和非关键职能
按职能的归属关系划分,有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五)公安指挥法规
二、公安指挥体制的特点与作用
特点:权威性 稳定性 层次性 借鉴性
作用:规定警务指挥职责和权力;明确警务指挥关系;规范警务指挥活动
三、影响警务指挥体制的基本因素
1、重大警务处置行动的要求
2、警务管理体制
3、警用技术装备水平
4、公安队伍的素质状况
5、警务指挥理论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