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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警务指挥学研究的基础

一、 关于“指挥”的一般认识

“指挥”最早亦称“指麾”,后引申为“发令调遣”

最早有关指挥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在军事领域

从指挥概念的应用看,它是一个多义词,具有统帅、率领、组织、发令、调度、和引导等多种意思。

《辞海》对“指挥”一词的注释有五种:一是官员;二是五代以后军队的编制单位;三是宋人以指挥为诏、赦、命令等的总称,公文书多用之;四是军事名词;五是领导乐队或合唱队进行排练和演出的人称指挥。

从现代意义上看,指挥一般是指社会组织和有组织的群体为了协调一致地达到某个目标,由领导者所实施的一种发令调度的活动。

指挥活动的发生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 它必须存在于群体行动中

2. 它是有目的地支配指挥对象的行为

3. 它是一个指令化的过程

4. 它必须建立等级有序的指挥关系

二、 警察战斗指挥

警察战斗指挥,是警察指挥员及其指挥机关对所属警力的执法战斗及与执法作战有关的警务行动进行的特殊的组织领导活动。它从警务活动,特别是警察执法作战活动入手,去探讨在警察执法战斗的指挥中带有规律性、普遍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的问题,以便从理论到实践,都能为警察指挥员及其指挥机关实施正确指挥提供有益的帮助。

三、 警务指挥学研究的基础

警务指挥的实质就是警务机关对重大警务处置行动的指挥。警务协作的核心是指挥。

四、 警务指挥学研究的理论来源

马列、毛泽东军事指挥思想

重大警务处置行动指挥的实践经验

古今中外军队的作战指挥经验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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