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警务协作指挥关系
警务协作指挥关系是指各级各类公安指挥机构或处警部队实体之间,在警务协作中相互支配、制约与配合的各种各样交叉而复杂的责权关系。
一、警务协作指挥关系的基本类型
l 种属控制关系
l 主从制约关系
l 平等协商关系
二、确定警务协作关系的依据
三、理顺警务协作关系的措施
l 以完善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加以规范
l 以灵活的运行方式,加以调整
l 以主动的协作意识,加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