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战术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警察战术学研究对象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就社会科学而言,则是通过对某一特定研究对象的研究,认识其本质,揭示内部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性,揭示理论指导法则,进而指导社会实践,这是人类实践活动对主观指导提出的客观要求。警察战术学的研究对象是警察执法战斗。按照不同的规模,将警察执法战斗区分为:多警种合成战斗、多警种协同战斗、警察小组战斗三个逐次包涵的层次。上述三个层次的警察执法战斗,即遵循武装斗争一般规律,又各自有其特殊的矛盾运动规律和相应的指导法则。
警察战术学以警察执法战斗为研究对象,它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十分广阔,凡是警察执法战斗的理论与实践都是警察战术学研究的范畴。警察战术学是进行警察执法战斗的方法,是警察战术学研究的范畴之一,它不是警察战术学研究的直接对象。警察战术学在理论上是对警察执法战斗研究的最终的成果;在实践上,警察战术是指挥员运用所掌握的警察战术学理论成果,创造性地进行警察执法战斗并力求取得胜利的科学,它必须接受警察执法战斗实践的检验。从本质上讲,警察战术是学源于警察执法战斗的主观意识,警察战术学是不能离开警察执法战斗而独立存在。脱离警察执法战斗实践去研究警察战术学,是形而上学的方法,最终会使警察战术学成为无源之水。
警察执法战斗的表现形式是不断发展变化。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警察执法战斗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其中主导警察执法战斗进程的内在规律也是在变化发展,必须不断研究新的警察执法战斗现象,发现新的警察执法战斗规律和警察执法战斗指导规律,战术研究才有生命力。技术决定战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警察执法战斗的制约因素不断增加,它们在警察执法战斗中的相互关系和地位作用不断发生变化。一些过去看来是次要的因素,现在变成了主要因素;一些主要因素则居于次要地位了。因此,在确定警察战术学的研究对象警察执法战斗时,要用全面的、联系的和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绝不能狭隘地用过去对警察执法战斗的定义来框定研究对象,否则现代警察战术学研究将无所适从。
二、警察战术学的研究方法
警察战术学同其他学科一样,要对自己的研究对象进行系统地研究,必须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揭示警察执法战斗的本质,通过对丰富的警察执法战斗理论的研究,形成警察战术学的理论体系。由于科学技术在公安领域的广泛运用,必须适应本学科特点的科学的研究方法,才可能对警察执法战斗现象进行深入地研究,认识与揭示其规律。历史的联系,实践的检验,决定了警察战术学的研究必须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坚持从实践到认识,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才能正确揭示警察执法战斗的本质,并为创造性地运用于警察执法战斗实践奠定基础。警察战术学的形成和发展同样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人们对警察战术学的概括和总结又是一个逻辑思维的过程。二者既是统一,又是有差异、有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若米尼说过:“一切战争艺术的理论,其惟一合理的基础就是战史的研究。(①[瑞]若米尼《战争艺术》,战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4页)”警察执法战斗正确的指挥与战术思想和指挥与战术原则,总是在继承警察执法战斗史的基础上,汲其精华去其糟粕,加以创造性发展的结果。各级公安指挥员尤应注重钻研战史、战例,加深对警务指挥与战术理论的理解,同时还要关注世界各国警察执法战斗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提供的新经验,注重运用现代先进的理论、方法,多角度、多层次地进行研发。“技术决定战术”这一规律,就是人们通过对战术发展的全部历史进行分析、抽象后概括出来的结论。这就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警察战术学理论发展的全部历史告诉我们,在这个不断变革的研究领域,绝对意义上“全新”的东西是很少有的甚至是没有。在警察战术学理论研究的每一个突破性成果中,都可以清晰看到明显地继承性。这种明显地继承性丝毫没有降低它的创新意义。
警察战术学来自警察执法战斗。研究警察战术学重要的不是熟知过去警察执法战斗的指导规律,而应着力去研讨适应未来警察执法战斗特点的指导规律。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广泛运用于警务实战,使警察战术学发展变化所依赖的物质基础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正在引起一系列深刻地变革。近年来,公安机关在继承传统战术思想与战法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公安教育训练改革的研究成果,同时借鉴国外同行的有益经验,从而使警察执法战斗的研究,更加适应作战目标。在警务实战中不断研究发展警察战术学前沿理论,并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第一:研究传统作战原则与战法的新的运用。
第二:研究把握和跟上世界范围内警察战术学的总体发展趋势。
第三:研究回答和解决公安机关面临的警察执法战斗的难点、重点问题。
第四:研究警察战术学基本思想,战术基本思想是战术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其难度是很大的。
恩格斯指出:“一旦技术上的进步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并且已经用于军事目的,它们便立刻几乎强制地,而且往往是违反指挥官的意志而引起作战方式上的改变甚至变革。”(②《马克思恩格斯军事文集》第1卷,战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17页)由于高新技术大量运用于警务领域,技术决定战术已经不仅仅表现为传统的武器装备。如电子战、信息战就是以大量使用电子、信息技术为特征的作战样式。运用战法也不能只考虑指挥与战术需要,而要兼顾技术装备警察执法战斗效能的制约因素和必需条件。战术是技术等综合力量的运用方式。技术处于劣势的一方,如果目光只盯着技术,实际上是堵住了自己通向胜利的道路。因此,作战理论、战术运用的领先对“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警察执法战斗至关重要。
马克思说过:一门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方法时,才算走出艺术的殿堂,迈进科学地门槛。在高技术条件下,数字化执法战斗战场结构的发展趋势、高精度打击武器的大量使用、信息战日益成为重要的警察执法战斗手段……所有这些变化,必然使警察战术学不再满足于定性描述,而是越来越多地使用数学的方法,越来越变成一门定量的、精确地科学。实验室战术模拟的方法就是警察战术学研究由“描述科学”向“精确科学”过渡的基本途径。通过计算机模拟警察执法战斗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作出科学评估,据此选择正确地警察执法战斗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为警察战术学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种“预实践”的环境。警察战术学源于警察执法战斗实践又高于警察执法战斗实践,它属于高度应用性的知识领域。一方面通晓警察战术学理论原则,另一方面熟练掌握组织与实施警察执法战斗的方法,及时研究包括各种条令、条例、教材和理论专著等,弄清警务指挥与战术理论体系中各部分的核心内容、内在联系,把握其精髓。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演习和实验,考察警察执法战斗现象的变化结果,确定不同条件对警察执法战斗所产生的影响,以便提供近似实战的经验和数据,据以找出正确的警察执法战斗方法,检验和发展警察战术学理论。当前,世界发达国家的研究部门尤其重视模拟实验的作用,在其研制的计算机模拟系统已由量化分析作战中的人为因素发展为智能化的、熟知指挥员的脾气、习性、思维习惯和其它感情特征与行为,从而帮助决策者迅速判明情况、定下决心和下达命令。可以预见,在警察战术学指导下的警察执法战斗领域,必将走出一条“实践一理论一实践(战场)一理论(实验室)”的循环往复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