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战术原则
警察战术原则的形成和发展,是与我国经济发展、社会治安、刑事犯罪变化趋势的特点相关联,同时也是警察执法战斗活动普遍规律的科学总结。适用于指导不同条件下的警察执法战斗行动,规范着警察执法战斗行动的预案设计、行动的组织和行动的方式,直接影响警察执法战斗的效能。警察战术的原则,主要包括战斗目的、战斗准备、战斗方法、警力运用、战斗作风、战斗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地讲,警察战术原则的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准备 依法执法
警察执法战斗行动其本质就是维护国家法律的行为,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法律不容侵犯。同时要求警察必须自觉接受国家法律的严格制约,行为方式从内容到形式绝不允许超越法律的范围。尽管警察执法战斗的样式变幻多样,施计用谋变化无常,但绝对禁止使用违反法律的手段应付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依法行动要求警察根据作战目标犯罪的情节不同、严重程度等进行处置。因此,只有做到了“行动合法,处置适度,注重证据”,才能真正达到“依法行动”的效能。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遇到不同情节的犯罪行动都能立即行动。在接受任务后,要从最困难、最复杂的情况出发,迅速掌握作战目标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准备时,做到抓住重点,简化程序,明确分工,既要争分夺秒,又要讲究实效,严守秘密,不失战机,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战斗准备。
(二)因案施策 确保安全
因案施策是针对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犯罪的特定情况,灵活确定处置对策。根据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持有武器情况、警力情况、时间条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情况,因地制宜,视情用谋,见机行事。有效控制,是警察执法战斗行动依据法律规定所达到的结果。它包含有效控制执法战斗的全部过程,使之既能发挥最佳作战效能达到作战目的,又使各种战斗行动符合法律要求。确保安全是在警察执法战斗中,确保人民群众和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在警察执法战斗中,考虑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利益,绝不能为了捕获某个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而弃群众生命财产于不顾,造成群众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更不允许采用以伤及群众安全为代价换取战斗结果的方法进行警察执法战斗行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警察执法战斗参战人员自身的安全,更不能不讲谋略、不讲指挥与战术、不顾参战警察生命安全而盲目硬拼,力争提高警察执法战斗作战效益,获得较好的作战效果。
(三)、知彼知己 攻其不备
知彼知己是充分估敌,攻其不备的前提,是组织警察执法战斗行动的基础,同时也是指挥与战术方案设计的必备条件。知彼知己就是要求在警察执法战斗时全面掌握“敌情、地形、天气、社情”等一切有关警察执法作战的情报,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核实;作出真实可靠、全面正确的分析判断。现代警察执法战斗中。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环境情况瞬息万变,侦查与反侦查,缉捕与拒捕的对抗尖锐复杂。这就要求警察执法战斗的指挥员、战斗员,必须尽一切可能去获取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的情报,在判断各种情报时,善于查明来源,辨别真伪,估价情报的时效性与可用性,判断不仅要判断作战目标的企图,还需预测事件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发展,并把自己方面的情况加进去,形成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真正做到知彼知己。在和平时期,警察执法战斗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行动,在警察执法战斗的每个具体战术的制定和实施中,都应对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的抵抗能力及手段作出充分的估计。攻其不备,是指以出乎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意料之外的作战行动来打击作战目标,攻其不备,贵在出其不意。要想出奇制胜,必须掌握好“战机、地点、警力、武器、指挥与战术”这五个要素。只有在战机、地点、警力、武器和指挥与战术运用方面,因情施变,并适应战术作战环境与作战目标,才能达到“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作战效果。因此,在制定战术作战计划时,“攻其不备”的原则更应放在突出地位予以考虑。要重点研究作战目标的弱点,研究其是否有备,备在何处,何处不备,怎样消除戒备的问题,对于防备较充分,各方面弱点暴露不明显地作战目标,应主动采取各种措施设法调动,使之在活动中暴露弱点。攻其不备的作战指导思想,将它们融会于各种战术方法之中,对战术实施过程都有着决定性的意义,特别是对提高警察执法战斗的成功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集中警力 灵活善变
警察执法战斗行动中的集中警力是指诸警种优势警力集中与整合的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威力,攻缉作战目标;灵活善变,是指警察执法战斗作战指导不能死搬教条,不能拘泥常规,不知变化,而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因情施变,因案施策,以变制变,警察执法战斗行动才有针对性,指挥与战术运用才有合理性和科学性,真正做到量敌用兵并发挥指挥与战术与警察执法战斗力量的作用。坚决攻缉,是指根据法律要求,在警察执法战斗中处置具体的情况,对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实施攻击、缉捕的行动。警察执法战斗的目的在于发现违法犯罪情况,查清违法犯罪事实,获取违法犯罪证据,捕获违法犯罪行为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因此,当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强烈抗拒时可以依法击伤或击毙作战目标。一旦在“近战”中发生生死较量,应毫不犹豫果断使用武器,作为参与执法战斗的警察一定要熟悉警械武器使用的法律规定,辩证的看待“生擒活捉”与“击伤击毙”的关系,依法根据警察执法战斗的情况,对警察执法战斗作战目标实施坚决有效地攻缉。
(五)集中指挥 密切协同
集中指挥是指诸警种集中行动时的统一指挥,对取得警察执法战斗的胜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警察执法战斗指挥的要求是:力求使主观符合客观实际,在客观物质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警察执法战斗胜利变为社会稳定的现实。指挥员在确定战斗行动时,应根据上级意图,采取不同方法,预见战斗的发展,准备多种行动预案,从全局出发,使局部行动符合全局要求,注意掌握环节,始终把自己注意的重心放在关键性的动作上。当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时,根据上级意要求,勇于负责,机断行事,依照新的情况,迅速机动警力,灵活变换指挥与战术,不失时机地攻缉作战目标。密切协同的原则是:以执行主要任务的警种分队为主,各警种分队应积极支援主要警种分队的警察执法战斗任务,主要警种分队则应主动协助各警种分队克服困难。各警种分队应严格遵守协同规定,既要积极完成自己的任务,又要根据警察执法战斗情况变化,主动配合,互相支援,共同攻缉作战目标。当协同动作遭到破坏时,指挥员应及时调整设法恢复协同,根据上级意图,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完成任务。
(六)周密保障 防控为先
周密保障是打赢警察执法战斗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指挥与战术原则的又一重要内容。警察执法战斗保障组织周密,可极大地提高警察执法战斗作战指挥决策的正确性,可有力提高警察执法战斗力持续作战的能力,可对警察执法战斗变化及灵活变更作战方案提供条件,可对警察执法战斗物资消耗和人员损失提供物质支持和补充。警察执法战斗协同面广,信息量大,快速反应能力强,需用警械、武器、器材种类多,物资消耗数量大。富有实战经验的指挥员往往可以预料到警察执法战斗作战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而在警察执法战斗作战计划与战斗保障同时配套加以考虑,特别在保障方面作超量的估计,以便警察执法战斗情况发生变化时,保障执法战斗的需要。而缺乏实战经验的指挥员,往往只考虑仗的打法而忽视如何对警察执法战斗实施保障。因此,“周密保障”并不是个简单的后勤问题,而是能够对警察执法战斗胜败起重大指导作用的战术原则问题。只要做到周密保障,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而不至于一招失策,满盘皆输。防控为先,是社会治安状态和刑事犯罪的发展趋势,为防止突发情况的出现,而采取预先戒备措施的指导思想,也是“充分估敌” 战术原则在警察执法作战方面指导性的另一种反映形式。防范为先,要求警察在执行正常巡逻盘查、清查、缉捕及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管理秩序等勤务之时,要具有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既要有随时投入警察执法战斗的具体防备措施;又要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这样才能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情况,作出正确的反应,达到有效地控制,并减少失误而造成伤亡代价。只有尊重战术原则,灵活地运用战术原则,才能充分体现战术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它对提高警察战术修养水平,提高警察的战斗力,提高警察执法战斗作战指挥水平,提高打赢警察执法战斗,将会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