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分离痕迹鉴定的基础和方法同其他痕迹检验均有不同。由于鉴定的两个或若干分离体,在某一时期可能原为一个整体,在鉴定中需要将它们重新拼接复原,因此,鉴定的基本方法是将各分离体重新拼接,恢复原状。鉴定过程是先检验分离体各部分的固有特征和附加特征是否相同。在种类相同的前提下,分析分离痕迹形成的原因和检验分离特征。然后,根据分离缘或分离面的特征,拼接和恢复分离的各部分外形,并进一步检验个别特征是否自然吻合,分析特征异同点的来源和性质,最后对特征异同点进行综合评断,确定是否为同一整体。
(一)预备检验
预备检验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在充分了解案定任务,做好各项鉴定准备工作。除了准备常规的痕迹学检验专门仪器以外,鉴定人员主要应当针对分离体断口特征,如凹凸部位形态有无变形、散离等情况。综合采取各种辅助方法对其进行整理、拼合,包括梳整、熨烫、压平分离的纺织品、纸张,恢复变形的分离特征;或者用细线、胶纸对散开的绳索断端等进行固定,并做好检验记录工作。
(二)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正式进行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的首要步骤。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各分离体以及断口进行观察、测量和综合研究,发现、确定和固定各分离体的整体分离痕迹各方面特征。由于整体物被分离时,可能存在被拆卸和被破坏两种情况,因此,鉴定人员需要在此阶段明确整体物被分离的方式。
1.寻找整体分离痕迹特征。主要是以分离体的断口(包括分离缘、分离面、分离缘)为研究对象,根据整体物种类的基本特性和分离方式的特点,全面发现整体分离痕迹特征。一般情况下,在被分离物上可以寻找到各种固有特征和附加特征,在断口及其附近可以寻找到分离痕迹特征和工具痕迹特征。寻找时,可以根据分离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地进行寻找。如当整体物被器械分离时,应注意在分离面、分离缘和分离缘附件寻找分离痕迹特征和工具痕迹特征;当整体物被徒手分离时,同样需要注意分离面、分离缘特征,同时应着重在分离部位的周围寻找可供综合检验的手印;当整体物被拆卸分离时,应注重在各分离体上寻找外围痕迹、其他固有特征和附加特征;当分离物体的分离面被破坏时,鉴定人员则应着重寻找分离体的固有加工和使用特征。
2.确定整体分离痕迹的一般特征。分离体上分离痕迹一般特征主要包括:
(1)分离体本身的种类特征,包括外观性特征,如色泽、透明程度、新旧程度等;规格特征,如大小、长度、厚度、高度;分离面的几何形态特征,如三角形、多边形、梯形、不规则形状等。
(2)被分离物的连接、组合以及形成方式特征,如焊接、粘合、铰链连接、捆扎、编织、装订、模压、浇铸、注塑等。
(3)分离方式特征,包括器械分离和非器械分离(如徒手拆卸、徒手破坏、自然力分离以及理化作用分离等)两种不同的方式在分离体的分离面上形成的特征。当整体是被拆卸分离时,首先应该确定这些分离体是从什么物体上拆卸下来的。因此,要对各分离体的形状、构造、作用和连接、组合的方法进行研究,并特别注意观察接合面上的特征。根据观察研究的结果,确定结合的部分,并进行接合试验,检验接合线是否吻合。如发现不吻合的现象,则要研究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对于发现在种类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的,应当直接作出否定结论;反之,则应当按照鉴定规则继续进行检验。
3.确定整体分离痕迹的细节特征。被分离体上的细节特征是进行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
(1)被分离体上的分离面的具体形态特征,包括分离缘的形态,如直线形、折线形、曲线形、波浪形等;分离面的凹凸形态,如纤维参差形态、分离面外边缘形态;分离面上的固有纹痕、缺损、疵点等的具体位置、形态、大小及相互关系;被分离体表面固有的凹凸结构、纹痕、图像及其在各分离体表面的分布状态等。
(2)形成整体分离痕迹时所留下的工具痕迹特征,包括剪切、锯割、切削、打击等痕迹。这方面细节特征的检验需要按照工具痕迹鉴定的技术规范进行。
(3)被分离体上的附加特征。如分离物体表面的涂层、涂抹工艺、文字、符号、标记图案、线条、斑渍、黏附物、缺损、各种裂纹、氧化层等。
(三)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是在分别检验的基础上对可疑的分离体的分离痕迹进行检验以后,将各方面特征进行逐一比较,通过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揭示,充分认识两者所反映的是否为原属同一整体物的必要过程。比较检验常用的方法包括特征对照、特征对接、特征重叠以及理化特征检验四种方法。鉴定中可采用数字图像处理软件进行辅助比对。
1.特征对照法。将分离体各部分所反映出来的整体分离痕迹特征直接进行对照比较,同时采取特征标识的方式表示出各部分特征的检验方法。如木头断面年轮花纹的对照比较和麻绳断面特征的对照比较。在特征对照时,由同一整体物被分离后,分离体的分离面的凹凸趋势是相反的,即两分离部分的特征是“相反相成”的,而且将其一部分旋转180度观察,特征应当是基本对称的。所以除了直接进行比对外,还可以将分离面的形态反转后进行比对,防止直接比对时产生视觉上的错觉。具体可以用石膏制模的方法将某一分离面的立体形态制模,后将分离面的石膏模型与相邻分离面进行比对,以检验两者的凹凸趋势是否相同。另外,对于均匀变形的分离痕迹,进行对照检验时,在确定特征的形态、数量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还应当进一步分析特征变化的规律,增加认定或否定同一的依据。
2.特征对接法。将分离体各部分整体分离痕迹特征进行直接的对接,观察具对应分离缘的凹凸结构形态能否吻合。如根据被分离物的分离缘上的侧面上时凹凸纹线能否直接进行结合。进行特征对接时,鉴定人员还应该注意观察分面原始表面上的附加特征或花纹图案等能否连续结合,以及总体形态特征是日相互吻合。实践当中,采取特征对接法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如遇到分离体破碎程度较大,分离体较多,或者分离痕迹产生了非均匀变形的情形,鉴定人员都而在比较检验时采取特别的处理方法,如对接时采取从分离体的原始表面或用向中心接合,或者采用分离缘局部对接法进行接合。此外,在对接时,一般从分离体的某一段断面或边缘开始逐段对接,并要注意对接过程中相邻分离体的位置是否准确,防止错位,力求使对接结果能够正确反映被分离体的分离面和分离缘的局部对应关系。
3.特征重叠法。将分离体相邻分离面的形态制作成一正一反的等大负片。进行图像的重叠比对,观察特征的形态、位置、数量是否完全重合。实践中,还可以直接利用PHOTOSHOP等数码图像处理软件辅助进行重叠,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利用工具破坏分离的物体留下线形痕迹的情况下,一般都要采取特征重叠法和特征对接法进行比较检验。例如,当整体物是被破坏分离时,可用接合、对合或重叠的方法进行检验。接合检验时,应观察分离缘、面的形状,凸凹的部分能否自然接合。进行对合检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辅助方法对特征进行整理。如用糨糊、胶水、细线固定;梳整、熨烫分离的织品,使分离后松开、变形的部分恢复原状,再进行分离缘的凸凹对合。固有特征和附加特征的接合,可以用重叠法,但运用时,应该将分离部分制成一正一反的负片,再进行重叠对比。
此外,由于分离体的理化特征可以作为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的辅助依据,鉴定人员有必要注意综合采用理化检验的方法对分离体进行检验。但是,分离体之间的理化特征相同仅仅为种类相同,不能单独凭借其作为整体同一结论的依据。
(四)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阶段的任务是在对整体分离痕迹特征进行比较检验的基础上,结合分离体材料的特性,分离痕迹特征的类型,分离体提取的先后时间、保全条件,分离体被腐蚀、污染和损坏程度等多方面的情况,综合评断痕迹特征的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数量和质量,以确定符合特征是否可以作为整体同一结论依据。
1.综合确定分离体之间是否原属同一整体的依据
(1)根据分离缘的符合情况。
(2)根据被分离面的凹凸纹痕形态的符合情况。
(3)在没有分离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分离体本身表面上固有特征的符合情况。
(4)根据分离体表面的附加痕迹特征以及其表面各种细节特征的符合情况。
(5)根据被分离体外围边缘以及周围关系的符合情况等。经过分析评断后,一般情况下,凡具备分离缘能够对合、分离面凹凸相互吻合、分离断端自然接合、分离体的固有特征和附加特征吻合或一致等条件,可作认定同一的结论。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一般可以作出否定同一的结论。
2.综合评断注意事项
(1)对于一般特征不相符时,鉴定人员要考虑是否为异质整体的可能,不能够轻易下否定结论。
(2)在一些断面凹凸形状变化较大,如中间缺损较多,根据分离面凹凸形态来认定是否原属同一整体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鉴定人员要积极寻找表面下的其他细节特征,并应全面考虑,即使缺少的部分无法全部找到也不能够轻易否定。
(3)对于差异点的解释,必须结合有关分离体的客观属性、生产加工等过程以及痕迹的提取和保全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考虑,切忌主观臆断,特别要防止因分离痕迹特征不吻合而轻易否定,还必须充分运用分离体的固有特征和附加特征来辅助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