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所得税征纳中的逃税问题及检查方法
(一)企业所得税常见逃税问题
企业偷逃所得税款的方式主要有:①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逃避税款。如利用企业兼并、合并和更换企业名称骗取所得税优惠政策,重复享受交叉的税收优惠政策等。②采取做假账等方式隐瞒截留收入。如将部分销售收入转入账外或压低销售价款,在账外列收列支,冲销应税成本费用等。③利用预提费用多提成本费用。如多提大修理基金、劳动社会保障基金、银行利息等;④利用往来科目截留转移收入。如将取得的包装收入、财产变价收入和盈溢收入等转入往来账,将资金转入关联企业或直接购买原材料等;⑤将资本性支出直接计入生产性支出。⑥利用外销证明骗取税款。⑦虚报财产损失。⑧关联企业之间不按正常价格结算收入和成本。如甲乙两企业的征管方式不同,甲企业实行查账征收,乙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甲企业将利润转移到乙企业,甲企业逃避缴纳所得税,乙企业应纳所得税并不增加。
(二)企业所得税检查的主要方法
1.从税收政策入手,看企业是否符合优惠条件。一是审查企业是否属于享受优惠的范围,是否有税务机关的审批手续,地方政府和税务机关是否出台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有无利用交叉的税收优惠政策重复享受的问题。一个企业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三是看企业是否是在优惠期享受时间范围内,若超过优惠期则应补(退)征企业所得税。向税务机关收集所得税的相关法规政策,熟悉减免税的各项具体规定,同时,对税务部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中发现线索。
2.从企业所得税申报入手,看企业是否正确进行纳税所得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无论企业是否盈利,都应进行所得税的申报,自行进行税收调整并填写纳税申报表,主动申报缴纳,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税款计算的准确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账面利润进行申报的企业,需要全面审查各准予扣除项目及不准扣除项目是否正确处理。
3.从审查资产、负债、损益入手,看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真实、准确。
(1)对收入的检查。纳税人的所有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各种费用,是否全部纳入所得税应税范围,严格监督企业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本期的收入,对以货易货等非现金收入进行审查;关联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主要审查其是否按市场价格核算,看有无转移、隐匿或少计收入等问题;同时对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数量、价格进行分析性复核,看产销率和企业库存是否一致,有无转移、隐瞒销售数量和压低销售价格隐瞒应税收入等问题。对发现有私存私放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不仅要调整账目,补征所得税,还要进行经济处罚。
(2)对成本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会计核算期间,企业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否一致,其成本的核算方法的变更是否经过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复,有无多结转成本影响当期收入等问题。在审查中应把握以下几点:首先,费用与收入配比的原则。审查有无与本企业产品生产无关的费用,或只有成本无收入的现象;坚持实际发生的原则,即企业所有的成本费用必须是已经发生,而且是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成本费用才能进入成本,重点看企业扣除的相关费用是否已经发生,检查纳税人有否虚报扣除项目,或尚未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等。其次,严格控制预提费用的原则。对预提费用的内容要逐项审查,对在会计年度末结余的预提费用要查明原因,对企业故意多提的预提费用要调整损益。最后,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生产性支出的原则。主要审查企业有无将固定资产和开办费、企业对外投资等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是否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对不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项目是否还在计提等。随着企业用工形式的改变,企业在用人方面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但有些企业为控制工资总额,采取造假名单等方法虚列发放工资人数、逃避税收监督,在检查时可以从审查生产工艺、职工考勤等方面入手,并广泛开展审计调查,查实企业工资成本总额。
4.从检查企业规模,核算形式入手,看核定的企业征管方式是否科学。一是部分企业为减少或逃避企业所得税,虽然实际上具有了经济核算的基础,却不单独使用银行账户;法律规定应设置账户、编制会计报表而未设置账户、编制会计报表;能够独立计算盈亏,却不独立计算盈亏的,也应当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二是一些企业为达到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不如实提供财务会计资料,根据对企业是否有利,向税务部门申报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的方式。若发现此类情况,税务部门应责令该公司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三是对关联企业进行检查。如企业集团向外延伸,以分公司、子公司等名义兴办企业,以来料加工等名义逃避税款,这就需要税务机关根据关联方交易的定义进行核实。企业集团以核心企业、独立核算的其他成员为纳税人,纳税人一律在机构所在地就地缴纳税款,若发现此问题,应提出建议,税务部门应督促涉案单位补缴税款。同时核实有无向关联企业转移收入、供应原材料成本不实等问题,应进行重点检查,若发现以向关联企业以核销呆账为名核销投资、往来款等问题,也必须予以关注。
【本章小结】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类,实行价外计征,税收负担可以向下一个环节转嫁。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纳税人和税负人一致,税收负担不可以转嫁。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其手法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为涉税犯罪案件立案及刑事诉讼提供充分的证据准备。
【思考题】
1.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2.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3.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相比,在征税环节上有什么不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4.企业逃避税款的手段主要有哪些?如何开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