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社会秩序,是个涉及面很广的范畴,不仅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而且包括自然与环境保护、公众健康的维护、良好社会风尚的树立等。但本章所含,是指除刑法其他各章所维护的社会秩序之外的社会秩序,立法上将其分九个方面,设立九节。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妨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