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不惩罚原则
¢一、不惩罚原则的定义和基础
¢定义:不刑事处罚已经非法进入或居留在本国领土的难民,只要其直接来自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胁的领土,并立即来到当局说明正当原因的原则。
二、适用不惩罚原则的条件
¢(一)生命或自由受到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第一条规定受迫害的领土的威胁
¢(二)直接来自
¢(三)毫不迟延地自行向当局说明其非法入境或居留的正当原因
¢(四)进入或居留于该国领土的难民
三、对已经非法入境或居留的难民不得加以除必要以外的限制
¢(一)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限制非法入境或居留的难民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