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危险物品管理的性质、特点与地位
一、危险物品的性质、特点
(一)危险物品的性质
1、穿透性。部分危险物品,如枪弹和管制器具具有穿透性。它可以射入或刺入动物体内,破坏动物机体组织,使器官失去原有的功能,严重的可以造成动物的死亡与伤残。
2、爆炸性。部分危险物品在外界因素影响下,能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和高温,形成压力聚变。如TNT(三硝基甲苯)爆炸反应的线速度可以达到8000m•s-1,苯的爆温与爆压分别是4200℃和1665kPa。如此的高温与高压所具有的能量超越人、物可以承受的能量,将导致人畜伤亡和物品的损毁。
3、燃烧性。部分危险物品在外界因素影响下,能发生燃烧,其中一些极易发生燃烧。如黄磷的燃点为34℃,松节油的燃点为53℃,汽油的闪点为-46℃,乙醚的闪点为-45℃。
燃烧与爆炸常常相伴,爆炸产生的高温可引发燃烧,燃烧时产生的热量造成可燃物分解,有机物分解碎片部分形成易爆气体,当该气体浓度达到爆炸范围时也能发生爆炸。
4、毒害性。大部分物质具有毒性。根据毒性的大小,毒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和无毒。公安机关所管理的毒害品是毒性较高的剧毒和高毒品部分,如NaCN(氰化钠),人口服最低致死量为3mg•kg-1;HgCl2和BaCl2急性毒性LD50分别是1mg•kg-1(大鼠口入)和118mg•kg-1(大鼠口入)等。这些物质涉入少量,就可以使人畜丧命。
5、腐蚀性。部分危险物品具有腐蚀性。这类物质主要是强酸和强碱,如硫酸、硝酸、氢氧化钾和氢氧化钠。它们破坏动物细胞组织,造成动物细胞坏死,或使其丧失原有的功能,严重时危及动物生命,如HNO3大鼠口入LD50为20.14g•kg-1、LC50为0.51 g•m-3(2小时),HCL大鼠口入LC50为4.6 g•m-3(1小时)。强酸和强碱对金属也有较强的腐蚀作用,使金属锈蚀,改变原有的机械性能,缩短设备使用寿命。
6、放射性。部分危险物品具有放射性,如钴-60,镭-226,氡-222等。它们在自身衰变过程中都能放射出α、β、γ等高能粒子,这些高能粒子具有很强的穿透性和杀伤性,可以杀死或损伤变异动物细胞,破坏器官功能。如在400rad(拉德)的照射下,受照射的人有5%死亡;若照射650rad,则人100%死亡。照射剂量在150rad以下,死亡率为零,但并非无损害作用,有时需经20年以后,一些症状才会表现出来。
(二)危险物品的特点
1、利害两重性。危险物品是社会主义建设和维护社会治安不可或缺的物品,同时又能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它具有明显的利害两重性。一方面,危险物品在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危险物品特殊的性能决定了一旦对危险物品管理松懈,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过程中违被安全规律,或被犯罪分子利用都将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和严重的后果。危险物品相关事故、案例层出不穷,比比皆是,教训惨痛,令人扼腕。
2、隐蔽性。危险物品体积小,易隐蔽,犯罪准备阶段或实施过程难以发现,增加了安全防范的难度。震惊全国的“914”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就是典型的一例。2002年9月13日晚,罪犯陈正平用毒鼠强投毒,造成42人死亡,300多人中毒。
3、敏感性。含有化学物质的危险物品通常不稳定,当撞击、摩擦、受热、振动会发生爆炸,部分危险物品接触一些性质不同的物质时能引起化学反应导致燃烧、爆炸,部分危险物品在一定条件下会自燃。2019年3月21日14时50分,江苏省盐城响水陈家港化工园区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因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导致78人死亡。
4、广泛性。危险物品来源广、品种多、性能复杂、用途广泛,给危险物品管理带来困难。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中登记在册的品名就有2763个。这些危险化学品中多数为其它产品的生产原料,用于造纸、冶金、塑料、橡胶、电镀、印染、医药、卫生、学校、科研院所等等众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二、危险物品管理的特点
(一)管理对象范围广泛
危险物品管理是一项内容繁琐且十分艰巨的任务,对于公安机关的整个治安管理工作来说意义重大。我国公安机关负责管理的危险物品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七大类,而每一类危险物品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又数量众多,种类各异。公安机关在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时,不仅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参照有权机关制定的各种目录、名录,例如《危险化学品目录》、《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等。尽管有诸多法律条文和各种规范性文件,依然无法囊括所有的危险物品。管理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管理活动的复杂性,而且在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公民个人、企业单位、甚至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不仅直接涉及到危险物品本身的管理,还包括对相关的从业单位及个人所进行的管理,比如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等。又因为危险物品种类繁多,因此管理过程所涉及的行业、企业、人员也十分广泛,并且对行业的发展,企业的效益,以及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有重大的影响。公安机关在进行管理的时候,既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又要注意对当事人或者相关企业的权益保护。
(二)管理过程环节众多
危险物品本身具有极大的杀伤性和破坏性,任何环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从每一个环节入手,科学、严格的进行管理,保证危险物品工作顺利有效进行,避免发生危险物品有关事故或案件。公安机关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并不是只涉及与危险物品相关的活动的某一环节,而是围绕着所有与危险物品有关的活动。虽然根据每类危险物品特性不同以及具体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不同,公安机关对每一类危险物品的管理所涉及的内容及程序存在很多差异,管理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都涉及到危险物品从生产到销毁的整个过程,也涉及到危险物品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活。从危险物品的生产制造,到销售运输,再到购买使用,甚至最终的销毁,每一环节公安机关都或多或少的参与管理。管理环节如此众多,并且在每一环节中,管理的目的、要求、手段、方式都不尽相同,这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而言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三)管理工作专业性很强
危险物品管理所涉及的内容往往具有独特的专业特点,因此管理工作要求很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无法人胜任此项工作。公安机关内部负责危险物物品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因为涉及到危险物品管理的法律条文分布在许多不同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法律文件中,公安民警对这些专业的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运用直接影响着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成效。除了学科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外,还需要公安民警具备一定的管理学知识,才能遵循管理学专业理念,运用科学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危险物品的安全、高效管理。
三、危险物品管理地位
(一)学科地位
危险物品管理是以及学科“公安学”下二级学科“治安学”的下位学科,是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和人文与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知识涉及“管理学”、“安全科学技术”、“法学”、“公安技术”等,属于综合性学科。危险物品管理的逻辑起点是“危险物品”。相关理论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阐述危险物品性质规律方面的理论,二是危险物品安全防范和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理论。危险物品性质理论来源于自燃科学,属于“外来理论”,安全防范理论是安全科学技术在危险物品管理中的应用,安全管理理论是“管理学”和“安全科学技术”交叉融合形成的理论。尽管危险物品管理理论目前尚不完整,“本土化”成分较少,“舶来品”成分较多,但随着危险物品管理学科的发展,危险物品管理理论将不断完善。
(二)社会安全中的地位
危险物品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它是在不影响危险物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危险物品相关事故/案件率,减少事故/案件造成的损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
然而近几年重大、特大危险物品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2019年7月1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危险物质爆炸,造成10人死亡、5人失联、19人重伤;2019年9月29日,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的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造成19人死亡;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总能量约为 450吨 TNT 当量。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8.66亿元。
惨痛的教训显示了危险物品管理的重要地位。搞好危险物品管理首先要学好相关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管理,落实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举止行为,确保危险物品安全、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