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警察道德人格
(一)道德人格与警察道德人格的含义
1.道德人格。
所谓道德人格,是指人与动物相区别的内在规定性,是个人在一定社会中做人的尊严、做人的资格以及价值和品质的总和,也是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
2.警察道德人格。
警察道德人格是指警察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质的总称,它是警察的道德性规定,是警察个人的脾气习性与和后天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所形成的道德品质和情操的统一。具体来说,警察的道德人格是警察通过道德生活意识到自己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以及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从而自觉地选择自己做人的范式,培育自己的道德品质,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内心世界。它是警察主体性、目的性和社会性的集结,是警察的性格、品格的统一。
(二)警察道德人格的特征和基本内容
1.警察道德人格的特征。
(1)社会性。
(2)差异性。
(3)可变性。
2.警察道德人格的基本内容。
(1)忠于党,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努力奋斗的政治品格。
(2)以国家利益和公安事业为重的集体主义思想。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精神。
(4)忠于职守、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5)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思想作风。
(三)警察道德人格的完善
1.人民警察道德人格的完善须立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实际,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
2.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的土壤,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吸取国际警察道德的宝贵经验,丰富人民警察道德人格的内涵。
3.公安机关的正确引导与人民警察的道德实践和道德修养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