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勇善战的主要内容
(一)坚韧不拔
坚:坚定;韧:柔韧。所谓坚韧不拔,形容意志坚定,不可动摇。所谓坚韧不拔,就是意志坚定、顽强,即使遇到艰难险阻甚至误解冤屈,仍不退缩,不消沉。青年马克思在谈到选择职业的理想和价值时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1]人民警察职业就是这样的崇高职业。坚韧不拔是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也是广大公安民警应当追求的道德境界。人民警察职业是高难度、高压力、高风险的职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期,违法犯罪、社会秩序乃至伦理价值、道德观念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新特点,对人民警察工作提出了挑战。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遇到错综复杂、艰辛困苦、乃至误解责难的情形,是常有的事,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遇挫不馁,百折不回,善于思考,善于探索,善于斗争,切忌急躁蛮干。急躁和蛮干是现实中存在的最普遍的有害作法。急躁,往往妨碍斗争策略的选择、运用和发挥,常常功亏一篑,或者事倍功半。急躁,不讲究方式方法、斗争策略,不仅会违反公安机关的纪律,而且会贻误打击违法犯罪,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和牺牲。
一是不怕艰苦,与人民群众共苦乐。苦与乐,是每个公安民警都会遇到的人生问题。所谓苦,是指人们对生活的不愉快不美好的感受和不满意不肯定的评价;乐则是指人们对生活的美好的愉快的感受和满意的肯定的评价。苦与乐相互矛盾,又相互转化。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我活着的每一天都意味着和巨大的痛苦作斗争。”他在取得创作的成就后,又说:“再没有比战胜种种痛苦更使人感到幸福和快乐的了。”古代志士仁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把自己的苦和乐与天下人联系起来。马克思指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个人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不可分割的。”[2]那种只想吃得好,喝的好,把丑恶的物质享受提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毁掉了一切精神内容的享乐主义,实际只是一种“心甘情愿地丢掉人的本性”[3] 的生活方式。共产党人历来主张,把个人的苦乐与阶级的、民族的苦乐联系起来,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在为整个阶级、整个民族奋斗的过程中获取个人的快乐。因此,公安民警不怕牺牲需要确立正确的苦乐观,把为公安事业奋斗作为快乐,在为民服务的过程中寻求快乐;把失职和渎职作为痛苦,以失去为民服务的机会看作是人生的最大痛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和不幸当成自己的痛苦,帮民所需,急民所急,在为人民群众救危解困的过程中体验警察人生的快乐。
二是不怕牺牲,敢为人民洒热血。生与死,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重大人生问题。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不可能失而复得,因而生命是最宝贵的。然而,人的生命不只有生物学意义,更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人不能仅仅为了活着而活着,人生的目的必须超越生物学的生命存在,展示出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崇高价值。因此,人民警察应当确立正确的生死观,在各种灾害、事故面前,应是无所畏惧抗灾减害的金盾;在各类犯罪分子面前,人民警察应是所向披靡祛恶锄邪的利剑;在人民利益急需的时候,更要义无反顾地献出自己的宝贵生命。
(二)机智果敢
机智果敢作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一项具体内容和要求,是由人民警察职业的危险性、复杂性、境遇性特点所决定的品质要求。机智果敢,就是在工作中既大胆沉着、勇于战斗、敢于牺牲,又讲究智慧谋略、方式方法、善于战斗,即养成勇于战斗、善于胜利的品格特质。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往往面对严峻复杂的治安形势,面对犯罪形式的日趋智能化及犯罪手段的狡诈多变,不能退缩,不能怯懦,需要有勇往直前的大无畏气概。人民警察机智勇敢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英勇不屈。人民警察经常是作为犯罪分子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极其强烈的对抗性需要人民警察永远保持昂扬的斗志,临危不惧的大无畏的英勇气概。一个优秀的人民警察,一睁开眼就应当象一张拉满的弓,待发的箭,永远是精神抖擞,斗志昂扬地投入战斗。人民警察只有具备英勇不屈、不顾个人安危的精神,才能经受住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才能在气势上、心理上压倒违法犯罪分子,。相反,贪生怕死萎缩消沉是起码的工作态度,萎缩必然伴随懦弱,消沉必定会精神不振,就难以经受和承担紧张而严酷的警务工作考验。
第二、机智灵活。所谓机智灵活,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机警、敏捷、灵活,不愚鲁、不迟钝、不呆板、不因循守旧。要顺时就势、因地制宜,圆满地完成任务。不粗疏莽撞,是指在机动灵活的基础上,还要做到细致周到,不粗心大意,不莽撞胡来,要准确地掌握法律和政策,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工作和斗争。具体而言,首先要做到增强政策与策略观念。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策与策略是党的生命”。同样,政策与策略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它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败得失。其次要培养智谋意识。人民警察应当学习以谋制敌,善于以智取胜。俗话说:“强攻不如智取。”要在长期的警务工作的实践中探索、培养和提高智谋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实践中磨砺智谋这个降妖伏怪的利器。鲁迅当年在与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中主张“一口咬住了就不放”的勇敢,又主张主张韧战,反对仅凭血气之勇“赤膊上阵”、暴虎冯河。因此,人民警察要善于用智慧、谋略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切勿鲁莽冲动、急躁蛮干,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三)崇尚荣誉
人民警察要自觉珍惜和维护国家、警队的荣誉,视荣誉重于生命。崇尚荣誉一旦成为民警的价值追求,对其个人的廉洁自律和警队的建设发展都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量。人民警察要在职业实践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提高素质、全面发展,争创一流、建功立业,贞守革命气节,严守警察纪律。
从某种意义上说,崇尚荣誉就是崇尚英雄、崇尚崇高、崇尚胜利。警察血管里流淌着崇尚荣誉的血液,就会为荣誉而顽强战斗;警察心田里播下了崇尚荣誉的种子,就会为荣誉而英勇献身。实践证明,只有崇尚荣誉的警察,才能成为不辱使命的警察。
崇尚荣誉,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我们要理解“八荣八耻”的基本内涵,熟知“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真正把“八荣八耻”作为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的依据和标准。要大力宣扬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注意发现和宣传人民警察中的道德楷模和身边的好人好事,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努力形成知荣明耻、见贤思齐、崇尚英雄、追求崇高的浓厚氛围。
崇尚荣誉,最重要的是创造荣誉。人民警察的荣誉主要体现在高举旗帜、听党指挥上,体现在苦练精兵、矢志打赢上,体现在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上,体现在友爱互助、团结和谐上。人民警察崇尚荣誉、创造荣誉,就要像王立军那样忠诚履行使命,像任长霞那样书写壮丽人生,像雷锋那样热爱党和人民,在应对各种治安复杂问题、履行重大政治责任和使命中勇当先锋、建功立业。
二、英勇善战的基本依据
英勇善战,即军队或警察十分勇敢而且善于作战。英勇善战之所以在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成为一个规范,依据在于:
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复杂。我国社会大局继续保持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
社会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公安机关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违法犯罪趋向高智能高对抗。由于社会整体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和信息渠道的不断丰富,违法犯罪行为开始由低级、简单、随意向高级、高智能发展,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行违法犯罪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违法犯罪中所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并越来越多地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违法犯罪,这就对警察的专业技能、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 7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74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6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