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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警察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一)中国旧警察道德的起源和演变

中国旧警察,泛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间厂产生之前的所有剥削阶级的警察,包括中国古代兼有警察职能的官吏和近代的专职警察。中国古代警察则是对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执行警察职能的官吏和机关的总称。

1.中国古代警察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警察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警察是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的整个历史过程中社会总体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并非是一个永恒的历史现象。

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实行政法合一、军警不分的国家政权体制,导致中国古代政权机构中只有执行警察职能的官吏和军队,没有专职的警察建制。在中国古代社会政法合一、军警不分的体制下,既然没有专职的警察,因而也就没有专门的警察道德。所以,中国古代警察道德的职能只能蕴含在古代官吏道德、军人道德和司法人员的道德之中。因此,具有警察职能的古代官吏、军人、司法人员的道德,有许多内容就是警察道德。特别是古代的司法官主要由各级地方行政官吏兼任,其职责与后来的专职警察的职能有较多的相同之处,所以说,古代警察道德的内容大多蕴含在司法人员的道德之中。

在奴隶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对司法官吏提出了一些反映统治阶级意志要求,其中包括官吏在履行其职责时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如“尽忠奉职”、“廉洁奉公”、“正大光明”等。到了封建社会,由于司法制度的逐渐健全,以及统治阶级内部某些进步人士提出的主张,使司法道德逐步完善起来。主要有: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立身清正、廉洁奉公等。

2.中国近代专职警察道德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近代专职警察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初的专职警察机构,是清政府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背景下屈从于帝国主义的压力,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而创办起来的。

随着中国近代专职警察机构和专业警察的出现,近代专职警察道德也逐步应运而生。根据中国近代专职警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所呈现的阶段性,其专职警察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也相应地分为三个明显的阶段:

 1)晚清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初创时期,警察职业道德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并且大多包含在纪律、条令、职责要求之中。

 2)北洋军阀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形成时期。随着警察制度的形成和健全,警察道德也日趋完善。北洋政府于民国10107制定公布的《铁路警察服务规则》,就是具有代表性的警察道德规范内容。

3)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发展时期。警察道德的主要内容有:服从命令,保守机密;热爱民众,保护民众;廉洁奉公,依法办事;讲究礼貌,举止端庄。中国近代专职警察道德,到了国民党统治时期,已经达到了较为完备的形态。

3.中国旧警察道德的主要特点。

1)忠于统治者。

2)官德与警德合一。

3)理论与实践脱节。

(二)人民警察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1.萌芽与初创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19211949)。

我党最早建立的保卫组织,是192712月建立起来的中央特科,在选拔中央特科的保卫人员时,党特别强调保卫人员的道德素质,规定只有那些“有坚强信念”、“政治上绝对可靠”的同志,才能担任这项工作。这就意味着党从一开始就把共产主义的道德信念和对党忠诚的高尚品德,作为挑选保卫人员的道德条件。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人民军队,建立了红色政权,人民警察队伍也随之得到了发展与壮大。在这一时期,除了设立内务部民警局和刑事侦查局外,还设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最早的人民公安保卫机关。在那个年代里,对党忠诚,勇于献身,灵活机敏等,是党对公安保卫人员提出的道德要求。

在抗日战争时期,全国建立了19个抗日根据地和边区政府。随着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与巩固,人民公安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为了使人民警察能更好地服务人民,保障革命的顺利进行,人民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提出了许多纪律和道德方面的要求。但这个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规范,大多与政治规范、纪律要求混在一起,内容也较为简单。与人民警察队伍的初创阶段相适应,人民警察道德也处在萌芽和初创时期。

2.形成和发展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194919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提高人民警察的政治思想觉悟,培养他们高尚的职业道德,公安部在建国以后的历次公安政治工作会议上以及日常的工作中,一贯强调坚持对人民警察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出了许多有关道德、纪律方面的要求,使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在政治思想教育和工作中得以形成和发展。

1958年在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上通过了《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

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是对公安机关长期、复杂的斗争中,逐步形成的好传统和好作风的总结,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发展历程中的一个光辉的里程碑。

3.系统和完善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1976~现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部为了强化公安队伍的建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新形势的要求,针对队伍本身在思想、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19801015,在公安部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五句话、四十个字”的道德要求,即:“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廉洁奉公,遵纪爱民;立场坚定,敌我分明;机智勇敢,团结战斗。”

19911031,党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尽快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中央的这个决定,是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总纲领,也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规范和最终确立起着指导作用。

19941月,公安部党委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在系统总结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其内容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机关第一次正式颁布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它的颁布实施,结束了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没有统一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状况,标志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995228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严格执法”;第 20条又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以上这些内容都是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这对新时期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同年1015日,江泽民同志为济南交警支队作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重要题词,又给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它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建设和发展无疑起到了极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进入新世纪后,公安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成为新世纪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队伍建设的新举措。2003122,公安部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200311月,对中国公安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二十公”的召开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三)中国警察道德发展的规律

 1.警察道德的发展直接受到国家机器状况的制约。

 2.警察道德在新与旧、善与恶的斗争中不断得到发展。

 3.警察道德的发展是一个曲折上升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