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系统和完善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1976~现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部为了强化公安队伍的建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新形势的要求,针对队伍本身在思想、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1980年10月15日,在公安部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五句话、四十个字”的道德要求,即:“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廉洁奉公,遵纪爱民;立场坚定,敌我分明;机智勇敢,团结战斗。”
1991年10月31日,党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尽快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中央的这个决定,是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总纲领,也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规范和最终确立起着指导作用。
1994年1月,公安部党委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在系统总结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其内容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机关第一次正式颁布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它的颁布实施,结束了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没有统一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状况,标志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严格执法”;第 20条又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以上这些内容都是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这对新时期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同年10月15日,江泽民同志为济南交警支队作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重要题词,又给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它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建设和发展无疑起到了极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进入新世纪后,公安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成为新世纪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队伍建设的新举措。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2003年11月,对中国公安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二十公”的召开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三)中国警察道德发展的规律
1.警察道德的发展直接受到国家机器状况的制约。
2.警察道德在新与旧、善与恶的斗争中不断得到发展。
3.警察道德的发展是一个曲折上升的过程。